目前,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土地的出租都是很常见的现象,不一样的是,因为农村区域的法治推及程度还较低,很多的农民在签订出租合同时出现盲区,譬如土地出租合同的最长期限,不少人并不太知道,甚至有这块土地是我的,我想出租多长时间就出租多长时间的想法,其实那是不对的,国内在法律中是有明文就出租的最长期限作出规定的。
第一,伴随土地用规范改革的深化,国内土地出租存在着两种不一样的方法。
一是国有土地出租;二是土地用权出租。两者主要有三处不同:
1、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出租是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用权出租是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土地出租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用户。国有土地用权出租是在土地用户之间进行。
3、土地用户的权益不同。
第二,国内法律对土地的用法年限有明确的规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储用地50年;
6、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第三,国内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出租的年限不能高于同一作用与功效的国有土地用权出让的年限。
同时,依据国内《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出租期限不能超越二十年。超越二十年的,超越部分无效。即农民可以将我们的地出租,但即便是我们的土地,订立出租合同的期限不可以超越二十年,虽然在土地出租合同最长期限方面大家国家是有明文规定不可以超越二十年限的,而超越部分将视为无效,但可以在期满过后第三租让土地。意思是在出租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出租合同,但约定的出租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能超越二十年。
最后,在土地政策愈加严格的状况下,如进行较大的土地出租时,建议先到土地部门咨询详情,防止出现出租违法的现象。而当出现出租纠纷时可以先和他们协商,协商仍不可以解决的,就只能通过积极应诉来处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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