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承租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子。由此导致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子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子擅自出售、转借别人或擅自调换用的;
(3)将承租的房子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作用与功效的;
(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5)借助承租房子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7)故意破坏承租房子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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