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入职提供不真实材料可以辞退吗
职员入职提供不真实材料确实可以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的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需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1.当职员在入职时隐瞒真实状况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致使公司基于错误信息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此的合同可被视为在违背公司真实意愿的状况下订立,因此公司有权依法解除该劳动合同。
2.换句话说,若职员在入职材料中造假,公司有权以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为由,将它辞退。
2、不真实材料入职辞退的法律依据
不真实材料入职辞退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包含诚实信用原则。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详细列出了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其中就包含以欺诈方法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状况。
因此,当职员通过提供不真实材料入职,致使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欺诈性质时,该劳动合同将被视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公司有权据此辞退该职员。
不真实材料入职被辞退的赔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你,关于不真实材料入职被辞退后的赔偿责任问题,需依据具体状况剖析。
1.若职员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被辞退,且该行为致使了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不好的影响,公司有权需要职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这种赔偿责任的承担需以公司可以证明其实质损失为首要条件。
2.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若公司辞退职员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则需根据法律规定向职员支付经济赔偿金。
3.应该注意的是,具体赔偿责任的确定还需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实质状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