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更改合同内容算违约吗
甲方更改合同内容,确实算违约,甲方私自修改合同内容,该修改不对另一方当事人发生效力。
1.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只有在合同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建议时,合同才能发生变更,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假如甲方未经乙方赞同私自修改合同,不只该修改部分对乙方无效,而且若因此给乙方导致损害的,甲方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3.《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甲方私自更改合同内容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构成了违约。
2、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包含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八周岁以上不可以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与不可以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订立的合同,因为其缺少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无效。
2.双方以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这种合同总是是双方为了某种不正当目的而虚构的,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应该注意的是,假如该强制性规定不致使合同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这主如果指那些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规范的合同。
5.恶意串通,损害别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这种合同总是是双方为了损害第三方的利益而订立的,因此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3、有效合同应当拥有什么要件
法律快车提醒你,有效合同应当拥有以下要件:
1.当事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合同生效的基础条件。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需要拥有《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才能作为合同的主体。
对于法人、非法人组织来讲,它们的行为能力则体目前其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在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2.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生效的重点条件。假如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虚假,如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等行为,那样该合同将不发生法律效力。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别人利益和风险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状况下,合同还应当符合法定形式。
综上所述,有效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上述要件,不然该合同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或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