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警告一般是情节较轻的,一般发生在道路安全事故中,当事人假如不服可以到有关机关咨询投诉,能否提出行政诉讼主要看该行为是不是是具体行政行为,比如行政处罚。
假如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满,就要了解行政机关作出的是不是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适用处罚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二,行政执法职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职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听取当时人的陈述和申诉;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址与行政机关名字,并由执法职员签名或者盖章。
5、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出货当事人。
换言之,假如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是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当然当事人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也是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不过实践中,口头警告原则上不是行政处罚,建议可以通过到有关单位咨询投诉维权,具体的维权方法不懂的话建议事情可以找个警告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