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口多少年可以注销户口
失踪人口一般四年后可以注销户口。
1.失踪人口下落不明满四年,可以由其家属或单位、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失踪职员死亡,经人民法院判决后,方可注销户口。
2.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的条件包含下落不明满四年和因意料之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料之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存活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2、失踪人口宣告失踪条件
找法网提醒你,失踪人口宣告失踪条件延需要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
1.《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2.《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对同一自然人,有些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些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