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人送达地址是写哪个的
劳动仲裁申请人送达地址是写申请人我们的地址。
1.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申请人作为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对象,需要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以确保仲裁委可以顺利将法律文书送达给申请人。
2.一般劳动争议的裁决书,仲裁委一般会先通过电话公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到仲裁委领取,但假如没办法领取,仲裁委则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地址,通过快递形式邮寄给申请人。
3.假如申请人提供的地址没办法送达,仲裁委还可以通过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送达,但这样的情况较为特殊。
2、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方法
找法网提醒,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方法依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47至51条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假如本人不在,可以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或者交已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的人签收。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同意仲裁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组织的代表或别的人到场,说明状况,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
3.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送达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代为送达或通过邮局送达。邮寄送达以挂号查看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法没办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劳动仲裁送达地址应写哪个的
劳动仲裁送达地址应写受送达人的地址。这里的受送达人可以是劳动者,也可以是用人单位,具体取决于仲裁文书的种类和送达对象。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会依据受送达人的不同,将法律文书送达给相应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