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是国内立法者对于劳动合同双方利益进行平衡而设定的。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愈加紧密的结合在一块。对于技术复杂,工作保密性强,需要保持职工稳定的职位。较为合适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有益于用人单位维护其经济地,防止频繁更换重点职位的员工所带来的人力资本的增加对劳动者而言,我固按期限劳动合同有益于达成长期稳定就业。假如定提前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但出现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包含:劳动者已经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按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因此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缔结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是不能任意同意我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不然将面临很严厉的法律责任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