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一个月辞退是不是要补偿公积金
提前一个月辞退并无需补偿公积金。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职位后仍不可以胜任等法定情形而提前一个月公告辞退,除需提前公告外,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值得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一般指的是薪资、奖金等劳动收入的补偿,并不直接等同于公积金的补偿。
2.公积金的缴纳与提取应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与辞退补偿金无直接关联。
3.在实质操作中,若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规范中有特别约定,辞退时需对公积金进行特殊处置,则应根据约定实行。
2、什么状况下辞退需提前公告
法律快车提醒,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辞退职员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这类情形包含: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可以胜任工作的;
3.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共识的。
在这类状况下,用人单位需依法提前公告或支付代公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