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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试用期多少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越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越二个月;三年以上固按期限和无固按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越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推行《劳动合同法》后,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越6个月。《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长短限定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越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越两个月;三年以上固按期限和无固按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越6个月;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进行了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薪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职位最低档薪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薪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薪资标准;试用期中,除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紧急违纪、医疗期满或不可以胜任工作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需先签协议再试用,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该法律推行后,超越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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